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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大圖

兵役專區介紹

為配合內政部役政署在學緩徵資訊化作業系統,請詳實填寫教務處【新生個人基本資料】,以便辦理緩徵及儘後召集之申請作業,期使同學在學期間避免收到徵(召)集令影響個人權益!(進修部、進修學院請逕洽各學制承辦人)

1. 緩徵期間之計算:以預定就學期間為基礎,大學部、博士班:四年;碩士班:二年。

2. 緩徵(儘後召集)期間依規定申請至預定畢業當年之6月30日。

3. 計算範例:

四電一甲小明於105年9月入學,其緩徵期間至109年6月30日

電機所碩一小陳於105年9月入學,其緩徵期間至107年6月30日

電機所博一阿華於105年9月入學,其緩徵期間至109年6月30日

※ 若未能於預定畢業時間畢業,請依延修生身份辦理緩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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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當過兵

1. 未當過兵稱之為未役

2. 未役者需辦理在學緩徵,請於於新生入學時攜帶個人身分證於規定時間完成兵役資料檢覈作業,以便辦理緩徵申請作業。

3. 未完成兵役資料檢覈作業者,因資料不全無法辦理緩徵申請在學期間將有可能收到徵召令,為避免造成同學之困擾敬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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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當過兵

1. 當過兵稱之為已役

2. 請於新生入學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退伍令、結訓令、補充兵證明書或替代役退役證明書等﹞完成兵役資料檢覈作業,以便辦理儘召申請作業,儘召申請有時間性,請確依時限辦理以免收到教召令。

3. 儘召有效期限:申請至各學制預定畢業當年之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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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修生

1. 延修生請於開學後一週內攜個人身分證至生輔組完成兵役資料檢覈作業,以便辦理在學緩徵;上學期已辦理者,下學期無需再辦理。

2. 辦理時,請出示已註冊之證明(例:繳費單、已蓋章之學生證)

3. 延修生緩徵時間為一年,依規定至次年6月30日。

4. 大學部或碩士班延畢生當年暑假:因尚未完成新學年度註冊,無法辦理緩徵,請於開學後一週內攜帶個人身分證至生輔組完成兵役資料檢覈作業,倘暑假期間有收到徵(召)集令(俗稱兵單),請詳看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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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役者

無需辦理緩徵及儘召申請事宜,亦請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免役證明書﹝非身障證明﹞,以利資料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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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請出國

1. 四個月內之役男出國,已辦理緩徵者自行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源網」登錄,未辦理在學緩徵者不適用。(http://www.immigration.gov.tw/welcome.htm

2. 本校學生具有役男身分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修者(四個月以上,一年以內)請洽國際事務處(表單下載),出國實習者(四個月以上,一年以內)請洽研究發展處(表單下載)。

3. 其他原因申請役男出國者,請洽戶籍地所屬之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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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兵單怎麼辦?

收到兵單後需辦理暫緩徵集,辦理程序如下:

一、填妥下列相關表格後,拿至學務處找承辦人核章

(一)暑假期間

     檢附延長在校證明單(本表係為證明同學仍在學,因有學籍始得辦理暫緩徵集;需有師長及教務處蓋章,大學部:導師及系主任;研究所:指導教授及所長)及兵單影本、暫緩徵集用證明書(本證明書係註銷兵單之用)。

延長在校證明(大學部)  延長在校證明(研究所)

(二)開學期間﹝無須檢附在校證明單﹞

一、請攜帶兵單影本及暫緩徵集用證明書(本證明書係註銷兵單之用)

二、請依規定辦理在學緩徵,如未辦理將再次收到兵單。

三、若還有其它問題,請直接聯絡學生兵役承辦人,TEL:(02)27712171轉1214

緩徵證明(已入學 但未開學)   緩徵證明(延畢緩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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