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雜費減免作業須知
一、申請條件、限制
(一)申請對象:以下各類之政府核發證明文件且在有效期間。
- 原住民族學生
- 軍公教遺族
- 現役軍人子女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 身心障礙學生(人士子女)
- 低收入戶子女
- 中低收入戶子女
(二)限制
- 以修業年限為限(身心障礙學生例外)
- 五專部修業年限:1~5年級。
- 大學部、碩士班修業年限:1~4年級。
- 博士班修業年限:1~7年級。
- 同一教育單位不重複減免
- 同年級重複就讀,第2次不享有減免資格
- 政府機關同質補助不可重複請領
- EX弱勢助學、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軍公教子女就學補助、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等,依教育部審查結果為主。
二、申辦時間
- 115年01月01日起至115年01月30日截止。
- 研究所提前入學學生:至115年2月26日截止。
- 資格重新鑑定或因申復審查中而尚未確定者:至115年2月26日截止。
- 非不可抗力因素逾期者,不予受理;逾期申辦者,請檢附「114-2 日間部學雜費減免逾期申辦說明書」及「減免類別相對應之應備文件」書面資料於115年2月26日前送至學務處;經審查會議核可,方進行補辦作業。
三、作業流程
(一)申辦:
- 學生登入「校園入口網站-學務系統-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申請系統-學雜費減免系統」,填寫資料並確實送出。
- 列印出「減免申請暨切結書」親筆簽名,併同「減免類別相對應之應備文件」書面資料於申請截止日前送至學務處(親自送達或郵寄皆可)。
(二)書面初審:
學校就書面資料予以初審,登錄申請系統審查結果(3個工作日為原則)。
- 通過,學雜費繳費單逕予減免。學生持減免後金額之繳費單依教務處規定進行繳費作業。
- 不通過,可於申辦截止日前辦理資料補正作業。
(三)教育部審查:
- 通過,該申請案結案入檔。
- 不通過,學校將透過學校信箱通知,學生可辦理申復作業。
- )申復合格,該申請案結案入檔。
- )不申復,學校將透過學校信箱通知學生辦理補繳回學雜費作業(屆時僅能以現金繳費);未辦理補繳作業者,視同未完成註冊,依本校學則第十條規定「學生每學期應於本校規定期間內繳納各項費用及選課,完成註冊手續。逾期未完成註冊手續,且未申請休學者,一律予以退學。辦理退學作業。」辦理退學作業。
- )不回復通知是否辦理申復者,視同放棄申復資格。
四、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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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身分別 |
繳驗證件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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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住民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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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軍公教遺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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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役軍人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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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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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心障礙 (學生/人士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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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低收入戶子女 7.中低收入戶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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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影本:應為新式直書,且記事不得省略。
※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有效,且記事不得省略。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提供資料範圍:
- 學生(申請人)未婚者,請提供父親、母親或監護人以及學生本人之資料
- 學生(申請人)已婚者,請提供配偶以及學生本人之資料
- 學生(申請人)離婚或配偶死亡者,請提供學生本人之資料
五、減免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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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類別 |
學雜費減免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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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住民族籍學生(定額減免) |
工學院 22,800;平安保險免繳 商學院 20,400;平安保險免繳 文學院 20,200;平安保險免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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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卹滿軍公教遺族學生(定額減免) |
工學院 19,330; 商學院 18,008; 文學院 17,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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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卹內軍公教遺族全公費學生 |
學(分)費&雜費 減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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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卹內軍公教遺族半公費學生 |
學(分)費&雜費 減免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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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役軍人子女 |
學(分)費 減免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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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
學(分)費&雜費 減免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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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學生(人士子女) |
學(分)費&雜費 減免100%;平安保險免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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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中度身心障礙學生(人士子女) |
學(分)費&雜費 減免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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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輕度身心障礙學生(人士子女) |
學(分)費&雜費 減免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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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低收入戶子女 |
學(分)費&雜費 減免100%;平安保險免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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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低收入戶子女 |
學(分)費&雜費 減免60% |
六、檔案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