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大圖
兵役專區介紹
為配合內政部役政署在學緩徵資訊化作業系統,請詳實填寫教務處【新生個人基本資料】,以便辦理緩徵及儘後召集之申請作業,期使同學在學期間避免收到徵(召)集令影響個人權益!(進修部、進修學院請逕洽各學制承辦人)
1. 緩徵期間之計算:以預定就學期間為基礎,大學部、博士班:四年;碩士班:二年。
2. 緩徵(儘後召集)期間依規定申請至預定畢業當年之6月30日。
3. 計算範例:
四電一甲小明於105年9月入學,其緩徵期間至109年6月30日
電機所碩一小陳於105年9月入學,其緩徵期間至107年6月30日
電機所博一阿華於105年9月入學,其緩徵期間至109年6月30日
※ 若未能於預定畢業時間畢業,請依延修生身份辦理緩徵!
延修生
1. 延修生請於開學後一週內攜個人身分證至生輔組完成兵役資料檢覈作業,以便辦理在學緩徵及儘後召集延長事宜;上學期已辦理者,下學期無需再辦理。
2. 延修生緩徵時間延長至多為一年,依規定至次年6月30日。
免役者
無需辦理緩徵及儘召申請事宜,亦請詳時填寫【新生個人基本資料】
我要申請出國
1. 四個月內之役男出國,請自行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源網」登錄https://www.nca.gov.tw/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
2. 本校學生具有役男身分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修者(四個月以上,一年以內)請洽國際事務處(表單下載),出國實習者(四個月以上,一年以內)請洽研究發展處(表單下載)。
3. 其他原因申請役男出國者,請洽戶籍地所屬之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
收到兵單怎麼辦?
收到常備役軍事訓練徵集令(通知書)或替代役徵集令,處理程序如下:
出示常備役軍事訓練徵集令(通知書)或替代役徵集令正本(影本或透過相關軟體顯示亦可)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開立暫緩徵集用證明書(本證明書係註銷兵單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