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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多元學習與實踐獎助金

琢玉計畫獎助金項目|115年10月13日修正版新增

12. 多元學習與實踐獎助金

支持符合資格的學生參與課堂外具學習及實踐意義的認列方案,拓展人文素養、社會參與及校園實踐經驗。

申請前先看:不是參加任何活動滿 12 小時就能申請。
必須參與學輔中心於辦理前認列並公告的方案,實際參與累計至少 12 小時,並完成該方案規定的學習或實踐成果,經審查通過後始得核發獎助金。
申請提醒: 本項目規劃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但僅限事前經學輔中心認列並公告之方案。 各方案的辦理日期、認列時數、成果要求、申請入口與受理期限,請以學輔中心公告為準;隨到隨審不代表所有活動均可申請。

申請前常見問題

建議先確認「方案有沒有認列」、「12 小時如何計算」及「成果有沒有完成」,再準備申請資料。

Q1|我參加一般講座或活動,也可以申請嗎? 不一定。僅限辦理前已經學輔中心認列並公告的多元學習與實踐方案;一般活動不會自動符合資格。
重點:先確認是否列為認列方案。
Q2|12 小時可以把不同活動加起來嗎? 應依同一認列方案公告的參與方式與時數計算;不能自行把未經認列的不同活動任意合併。
重點:依該方案的認列規則累計至少 12 小時。
Q3|只要出席滿 12 小時就有 3,000 元嗎? 不可以。除了達到實際參與時數,還須完成方案規定的學習或實踐成果,並通過審查。
重點:時數與成果兩項都必須完成。
Q4|志工服務、社團或校園活動也適用嗎? 可能適用。這些活動須符合認列範圍,且於辦理前完成學輔中心認列與公告;並非所有志工或社團活動都自動採認。
重點:活動類型符合,不等於已完成方案認列。
Q5|課程、實習或畢業必修活動可以申請嗎? 不行。屬於課程、畢業條件、實習或其他既定應完成事項,不符合本項方案認列原則。
重點:以課堂外、非既定必辦事項的學習實踐為主。
Q6|每學期可以申請幾次?可以領多少? 完成一項認列方案並通過審查,核發新臺幣 3,000 元;每人每學期以申請一項為限。
重點:每學期最多 1 項,每項 3,000 元。
Q7|同一段活動經歷已申請其他琢玉獎助金,還能申請嗎? 不行。同一活動、學習歷程或成果若已申請本要點其他獎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本項獎助金。
重點:相同活動或成果不得重複申請。
Q8|什麼時候送件?是隨到隨審嗎? 本項目規劃採隨到隨審;學生須先完成已認列方案及成果要求,並在公告的受理期間內依指定方式提出申請。
重點:完成方案後,依公告期限和申請入口送件。

一、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具中華民國國籍,為本校在學學生,並符合「高教深耕琢玉計畫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二點所列適用身分之一。

學生身分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並符合琢玉計畫規定之適用資格。
參與條件 在學期間參與學輔中心事前認列並公告的多元學習與實踐方案。
參與時數 依認列方案的規定,實際參與累計至少 12 小時。
完成條件 依該方案規定完成學習或實踐成果,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二、可認列的三類學習與實踐方案

以下為新版要點規定的認列範圍,並非已核准的活動名單。實際適用方案須於辦理前經學輔中心審查、核定並公告。

01|人文素養及課外學習 以拓展學生人文、閱讀、文化、藝術或其他課堂外學習經驗為目的之方案。
02|社會參與及服務實踐 具社會服務、公共參與、社區實踐或相關服務學習性質之方案。
03|校園參與及社團精進 以學生自治、校園參與、團隊協作或社團精進為目的之方案;社團精進相關計畫須符合認列及成果規定。
認列關鍵: 方案必須具有明確的學習或實踐目的、參與內容、時數及成果要求,且須在辦理前完成認列。活動類型符合上述範圍,仍不代表一定可以申請獎助金。

三、獎助金額與申請限制

每一完成之認列方案 NT$3,000 完成方案參與時數及成果要求,經審查符合條件後核發。
實際參與時數 至少 12 小時 依認列方案的參與內容、時數及成果要求辦理。
每學期申請上限 1 項 每人每學期限申請一項認列方案。
  • 不得以同一活動、學習歷程或成果重複申請本要點其他獎助項目。
  • 實際獎助核發須經審查符合方案完成條件,並視當年度經費及執行情形辦理。

四、哪些情況不符合認列或核發條件?

  • 未經事前認列:活動或方案未於辦理前經學輔中心審查核定並公告。
  • 一般性活動出席:只有簽到或參加聚會,缺乏明確的學習或實踐目的及成果要求。
  • 時數或成果不足:未達 12 小時,或未完成認列方案要求之成果。
  • 既定必完成事項:屬課程、畢業條件、實習或其他既定應完成事項。
  • 重複申請:同一活動、學習歷程或成果已用於申請其他琢玉獎助項目。
社團精進方案補充: 若認列方案以成果評選或獲獎情形作為完成條件,申請學生仍須符合個人實際參與時數及相關參與規定;不是只靠團隊得獎即可申請。

五、應備資料

學生完成方案後,應於公告期限內繳交以下資料。實際表件、繳交方式與成果格式,依各認列方案及學輔中心公告為準。

01|實際參與時數證明
檢附可確認實際參與時數之證明,內容須符合該認列方案規定。
02|學習或實踐成果
依方案所定成果要求繳交相關文件或成果資料;形式以該方案公告為準。
03|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依方案參與內容及學輔中心要求,檢附必要之參與或成果佐證。
04|申請資格相關資料
依當學期申請公告與指定系統要求,備妥琢玉計畫適用身分及申請資料。

六、申請流程

請同學先確認欲參加的活動已列為認列方案,再依方案規定完成時數與成果,避免事後才發現活動不在認列範圍。

Step 1
確認認列方案:留意學輔中心公告,確認方案名稱、參與資格、辦理期間、時數與成果要求。
Step 2
依方案方式參與:依公告完成報名與實際參與,並留意個人參與時數紀錄。
Step 3
達成完成條件:於同一認列方案內累計實際參與至少 12 小時,並依方案規定完成學習或實踐成果。
Step 4
整理資料並申請:於學輔中心公告期限內,依指定申請方式提交時數證明、成果與相關佐證資料。
Step 5
等候審查通知:學輔中心依方案完成條件及規定辦理審查;核發結果以正式通知為準。若線上申請頁另有送件通知規定,請依指示完成。
關於方案認列: 本校行政單位、教學單位或學生社團可於方案辦理前提出認列申請,經學輔中心審查、核定並公告後,學生始得依認列方案參與並申請獎助。方案認列與學生完成方案後申請獎助金是兩個不同階段。

七、送出前檢查

  • 是否符合琢玉計畫要點第二點所列之學生申請身分?
  • 參與的活動是否已在辦理前經學輔中心認列並公告?
  • 是否已確認認列方案的名稱、辦理期間、參與內容、計算時數及成果要求?
  • 是否於該方案中實際參與累計至少 12 小時,並取得時數證明?
  • 是否已完成並備妥該方案要求的學習或實踐成果?
  • 參與內容是否並非課程、畢業條件、實習或其他既定應完成事項?
  • 同一活動、學習歷程或成果是否未用於申請其他琢玉獎助項目?
  • 是否確認本學期尚未申請本項獎助金?
  • 是否已依認列方案的公告期限及指定方式完成申請?

八、注意事項

  • 本項目採隨到隨審方式規劃,實際受理期間、可申請方案、線上表單及審查作業,以學輔中心公告為準。
  • 所有方案須於辦理前完成學輔中心認列及核定,並由學輔中心公告為認列方案。
  • 單純活動出席、一般性聚會或未完成認列方案時數及成果要求者,不予核發。
  • 每人每學期以申請一項為限;同一活動、學習歷程或成果不得重複申請本要點其他獎助項目。
  • 本獎助金之核發視當年度經費預算及實際執行情形辦理,申請不代表核定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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