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競賽成就獎助金
琢玉計畫獎助金項目
競賽成就獎助金
支持學生主動參與與專業發展相關的校外競賽活動,鼓勵實踐所學、勇於挑戰。
挑戰自己,不只為了得獎,而是讓學習延伸到實戰。
「競賽成就獎助金」不以是否得獎為唯一條件。只要完成參賽並提交學習紀錄, 即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讓更多同學有機會勇敢參與、累積專業經驗。
「競賽成就獎助金」不以是否得獎為唯一條件。只要完成參賽並提交學習紀錄, 即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讓更多同學有機會勇敢參與、累積專業經驗。
申請提醒:
本項目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請同學於送出線上申請後,主動寄信告知承辦人,以利後續資料檢核與審查作業。
一、補助對象
本項獎助金以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為對象,鼓勵同學於在學期間參加與所屬系所或學院專業發展相關之校外競賽。
學生身分
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競賽方向
須與所屬系所或學院專業發展相關。
競賽性質
須為公開報名性質之校外競賽。
主辦單位
政府機關、學術團體或法人組織辦理之競賽。
- 學生應於參賽前繳交計畫,並接受師長或專業人員指導。
- 競賽內容、參賽形式及補助認定,仍以本項獎助金規定及審查結果為準。
二、補助內容
本項獎助金依競賽層級辦理報名費用補助,採實報實銷方式辦理。
全國性校外競賽
上限 NT$12,000
報名費用實報實銷
區域性校外競賽
上限 NT$8,000
報名費用實報實銷
- 每學期限申請一案。
- 不得重複補助相同競賽,即使為不同屆次亦同。
三、審查重點
本項目重視學生參與競賽的學習歷程、專業實踐與反思,不以是否得獎作為唯一申請條件。
不以得獎為限制
重點在於學生是否實際參與、完成紀錄並能說明學習收穫。
重視參與歷程
鼓勵同學呈現備賽過程、指導情形、作品成果與專業成長。
四、應備資料
請登入本中心線上申請系統,並依規定上傳下列證明與紀錄資料。
01|報名文件與繳費憑證
請提供可證明已報名及繳費之資料。
請提供可證明已報名及繳費之資料。
02|指導老師簽名或指導紀錄
請提供師長或專業人員指導相關佐證。
請提供師長或專業人員指導相關佐證。
03|參賽成果
可包含作品、簡報、影片、照片或其他紀錄資料。
可包含作品、簡報、影片、照片或其他紀錄資料。
04|參賽歷程與學習反思報告
建議至少 500 字,說明參賽過程與學習收穫。
建議至少 500 字,說明參賽過程與學習收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