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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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期已申請學校生活助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本項獎助學金。(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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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期有意申請縣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本項獎助學金。(擇一申請)
❚申請時間
- 每年3月至4月、9月至10月,實際情形依公告
❚申請對象
- 本校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學生
- 但不包括:延畢(修)、研究所(碩博士)、五專前三年、休退學、畢業生、公費(含ROTC)、學分班、學雜費及食宿費由就讀學校全額負擔、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之學生
❚獎助標準及金額

❚申請流程

➀ 登記資料(北科獎助學金平台)⇒➁ 線上申請(原委會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➂ 繳交資料(檢附相關資料繳至原資中心-光華館324)
❚獎項分配原則
- 依實施要點規定,獎項之分配以「班級排名換算百分比」排序擇優核發
- 由於可依照個人意願續排「助學金」,故填寫申請表時記得勾選「願意」;反之則勾選「不願意」(未排序到獎學金,以助學金繼續排序)
- 依據獎助學金要點:獲領「助學金」者,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24小時
◖生活服務學習◗
- 依據獎助學金要點:獲領「助學金」者,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24小時
- 服務學習時數達標時才會核發獎金,請參閱時數抵免參考表
- 時數達標後,請填妥「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紀錄表」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一併繳交至原資中心(光華324)

❚時數認可活動
2026-04-02
【原教講座】全民原教推展系列講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