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首頁跑馬燈
【NTUT碩博班宿舍_現住宿生】<115年暑假及保障生115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登記申請公告及作業辦法
壹、碩博班宿舍現況、住宿期間、住宿費用、宿舍安排及就學貸款費用說明
一、宿舍現況說明
本校現有四處碩博班宿舍(四人房):東校區宿舍(校內)、南港宿舍(校外,限女)、新北宿舍(校外,限男)及圓通宿舍(校外)。
二、住宿期間:
第二學期:115年2月21日下午3時至115年6月27日中午12時
暑假住宿:115年6月29日下午3時至115年○月○日中午12時(待學校行事曆公布)
三、住宿費用:分四階段收費,每階段皆須提出申請並經審核。
115-1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新台幣(以下幣值同)5000 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115年2月起適用)7000 元。校內住宿補助與校外租屋補貼不得重複申請。自 113 年2 月起教育部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入住學校宿舍的學生每學期 5,000 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者每學期補貼 7,000元。
保證金1000元/學年。(新入住者另有住宿保證金1000元)
(一)暑假宿舍住宿費用:(不提供短期住宿及無法貸款,以全期天數計算)
1、東校區宿舍:每日住宿費新台幣(以下幣值同)80元。
2、南港宿舍:每日住宿費75元。
3、新北宿舍:每日住宿費65元。
4、圓通宿舍:每日住宿費140元。
(二)第一學期住宿費用:(含115-1學期教育部補助,115學年需繳納另一筆保證金)
1、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5,000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及現役軍人子女7,000元。
2、一般生及身障生:東校區4,900元;南港宿舍4,000元;新北宿舍2,850元;圓通宿舍13,340元整。
3、中低收生:東校區2,900元;南港宿舍2,000元;新北宿舍850元;圓通宿舍11,340元整。
4、低收生:依學生宿舍收費暨退費須知,領有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者,經申請核准後,依「本校共同助學措施方案」得予免收住宿費用;如未提供,取消申請資格及床位權利。
**114學年保證金預計於暑假住宿結束2週後啟動辦理保證金退費作業,匯款作業完成時間約需45個工作天。
四、宿舍地安排:
(一)提早入學生:115學年起住宿地安排為校外宿舍。(續住生於暑假結束當日12時起,移動至校外宿舍)。
(二)境外生(外籍生、僑生及陸生)及春季班生:暑假起住宿地安排為校外宿舍。(續住生於當學期住宿結束當日12時起,移動至校外宿舍)。
(三)特殊生、幹部及保障舊生:安排於東宿舍。
(四)學生宿舍床位有限,申請不代表取得床位權利。
五、就學貸款支付住宿費說明:
(一)暑假住宿費無法申請就學貸款。
(二)學期住宿費可透過就學貸款支付。
(三)就貸學期住宿費申請步驟:
1、須於表單內勾選申請。
2、請先下載就貸住宿費繳費單並持之辦理就學貸款住宿費作業,申貸金額不得超過公告費用,超額部分須由學生自行負擔。(開放下載時間同繳費期間)
3、若貸款申請未成功,仍須自行補繳宿舍住宿費。
**申請就學貸款支付住宿費,卻未辦理就學貸款者,因違反誠信,除追繳住宿費外,取消爾後申請宿舍權利。若確實有申貸而未成功者,不在此限。
貳、個資聲明、資格與資料審查
一、個資聲明:本作業所蒐集之個人資料,遵循我國個資法及本校個資管理制度之規範,將僅作為「辦理宿舍申請相關事宜」之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專區: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二、資格審查:
(一)暑假住宿:限114學年第二學期現住宿生。(無論是否有續住意願,皆須填寫)
(二)115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符合宿舍管理辦法第二、三條規定者始具申請資格。
(三)住宿地選擇:重複填選者視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恕不另行通知。
三、資料審查:資料提交後無法修改,若填寫錯誤,視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不另行通知。
參、申請流程、作業日程表
一、申請對象:如上資格審查所述。
二、作業日程表:(填完表單仍須依限完成繳費動作)
|
作業項目 |
||||||||||||||||
|
115.3.17至3.30 10:00止 |
【線上申請開放】114-2暑假及115-1住宿申請登記 對象:現住宿生(非115-1保障生也請一併填寫此表單) |
|||||||||||||||
|
115-1住宿資格說明 |
||||||||||||||||
|
115.4.2至4.21 |
繳交專題/研究證明 |
|||||||||||||||
|
115.4.28 |
公告暑宿及第一學期申請審核結果(公告於學務處網站) |
|||||||||||||||
|
115.4.28至5.5 |
114-2暑假及115-1住宿費繳費期間 |
|||||||||||||||
|
115.5.8 |
114-2暑假及115-1住宿費繳驗 |
|||||||||||||||
|
115.5.14 |
115年暑宿床位名單(公告於學務處網站) |
|||||||||||||||
|
|
115-1床位名單(配合新生宿舍申請作業時間公告) |
|||||||||||||||
|
|
||||||||||||||||
三、申請作業說明
(一)登入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EYCGXVEXQSicpoEYA)填寫相關資料。
(二)審核流程:填寫錯誤將導致申請資格取消,無法修改。
(三)特殊身分者:應於舊文件失效前將有效之新證明文件寄至承辦人信箱,以供存查。
(四)依時限繳費完畢:逾期未繳費者視為放棄,取消床位權利(不另行通知),並取消往後床位申請。
肆、繳費及收據繳驗
一、繳費辦法
(一)經公告取得床位權利者,應於公告時限內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並取消往後床位申請。
(二)具體繳費步驟,詳見附件說明。
二、收據繳驗
(一)繳費完畢後,若5月8日台銀未完成銷帳者(已繳待銷除外),請將繳費收據或交易成功明細截圖(須有銷帳編號)寄至scorpio_nov@ntut.edu.tw以便查核。
(二)收到承辦人回信,方算確保住宿權利。
一、有關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保證金實施要點,請務必自行詳閱,以有效管理及維護學生宿舍良好生活環境與整潔。(連結:https://osa.ntut.edu.tw/p/412-1041-10242.php?Lang=zh-tw)
二、擷取部分條文特別說明
(一)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經申請核准…不得更換宿舍」:
1、宿舍床位有限,宿舍安排學校保有床位調整權。
2、例:更換寢室床位;要求由新北宿舍調整為東校區宿舍或因宗教信仰更換寢室床位。
(二)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凡符合住宿資格且經申請核准者,除休學、轉學、退學或其他特殊理由者,不得辦理退宿」:請申請住宿學生審慎考量自身需求及各項因素。
三、宿舍須知及宿舍公約,詳如附件,請自行詳閱。
陸、注意事項
一、宿舍床位安排及床位數,學校保有最後決定權。
二、宿舍床位資源有限,一經繳費後,除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外,概不同意以任何理由申辦住宿費退費,以免損害其他同學權益。
三、床位名單依上述時表公告於學務處網站,請於開宿日後,憑繳費單收據及出示身分證至宿舍辦理入住。
四、因宿舍門禁管控及為避免過多人流,入宿時僅供住宿生進入宿舍,家長及親朋好友請於宿舍外等候。
五、以上事項若有未盡事宜或異動,將於學務處網站「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六、入住宿舍後,若有疑問,請依序尋求協助
東校區宿舍:請先洽詢各樓層幹部。
圓通雅筑宿舍:請先洽詢樓層幹部。
南港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新北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學務處碩博班宿舍業務:scorpio_nov@ntut.edu.tw或分機1206謝小姐。
柒、備註
一、郵寄包裹至各宿舍方式
(一)東宿舍:https://eastdorm.ntut.edu.tw/p/412-1048-10565.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二)新北宿舍: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06-1058-96018,r1832.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三)南港宿舍: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05-1058-95424,c13699.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二、各宿舍房間設備
(一)東宿舍:https://eastdorm.ntut.edu.tw/p/412-1048-10374.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二)新北宿舍: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12-1058-13127.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三)南港宿舍: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12-1058-14565.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三、圓通宿舍簡介與摘要,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