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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T碩博班宿舍_現住宿生--寒假及第二學期】113學年度寒假及第二學期住宿登記申請公告及作業辦法

壹、碩博班宿舍住宿期間、住宿費用及就學貸款費用說明

  一、113學年度住宿期間:

    ()第一學期:113831日至114111日中午12時。

    ()寒假住宿:114113日中午12時至114213日中午12時,共計32日。

      (依宿舍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學校調整床位者,請於111日下午3時起移至新床位。)    

    ()第二學期:114215日下午3時至114621日中午12

    ()暑假住宿:113623日下午3時起

  二、宿舍費用說明 (新入住者另有住宿保證金1000)

    ()寒假宿舍住宿費用:(不提供短期住宿及無法貸款,以全期天數計算)

       1、東校區宿舍:每日住宿費80元,總計2560元。

       2、南港宿舍:每日住宿費75元,總計2400元。

       3、新北宿舍:每日住宿費65元,總計2080元。

    ()第二學期住宿費用:(113-2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

1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5000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7000元。

 2、一般生及身障生:東校區4900元、南港宿舍4000元及新北宿舍2850元。

 3、中低收生:東校區2900元、南港宿舍2000元及新北宿舍850元。

 4、低收生:依學生宿舍收費暨退費須知第二條第二項,領有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者,得予免收住宿費用。」,住宿費用0元。

  三、就學貸款支付住宿費說明:

     ()寒假住宿費無法申請就學貸款,若已於第一學期繳納保證金,則寒假住宿僅有住宿費。

     ()學期住宿費欲以就學貸款支付者,須於表單內填寫,若已於第一學期繳納保證金,則住宿費為0元。

     ()申貸住宿費金額: (113-2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

   1、一般生及身障生可申貸金額:東校區4900元、南港宿舍4000元及新北宿舍2850元。

   2、中低收生可申貸金額:東校區2900元、南港宿舍2000元及新北宿舍850元。

  ()注意事項

   1、請注意在銀行申貸時勿超過上述金額。

   2、入住宿舍後,若就學貸款申請未成功者,仍須自行補繳宿舍住宿費,補繳方式及日期另行通知。

   3、申請就學貸款支付住宿費,卻未辦理就學貸款者,因違反誠信,除追繳住宿費外,取消爾後申請宿舍權利。若確實有申貸而未成功者,不在此限。

貳、資格、資料審查

  一、資格審查:

()僅能選擇個人現居住之宿舍,重複填選者,視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不另行通知。

()學號111之境外生住宿期至寒假住宿結束。

  二、資料審查:資料填寫錯誤無法修改,視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不另行通知。

參、登記申請對象、作業時程

   一、登記申請對象:113學年第一學期現住宿生(無論是否有續住意願,皆須填寫)

   二、作業時程

     ()google表單登記時間:1131028日至118 17:00(填完表單仍須依限完成繳費動作)

     ()彙整資料時間:113119日至1113

     ()審核資料時間:1131116日至1119

     ()公告寒宿及第二學期申請結果時間:1121121

     ()繳費、繳驗期間:1121121日至1126       

     ()公告床位時間

        1、寒宿床位名單:113122

        2、第二學期床位名單:預計113123

 肆、登記申請方式及作業辦法

   一、登記申請方式:請先登入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CJJPVh8VC1eWBrEZ9)填寫相關資料,提交前務必確認填寫正確。

   二、作業辦法

     ()登入線上表單完成填寫:僅能選填自己現在居住之宿舍,選填錯誤宿舍者,視為資格不符,予以剔除。

     ()登記填寫完畢後,請等待審核

     ()等待資格、資料審核。*經公告申請取得床位權利者,應於時限內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並取消往後床位申請。

     ()具特殊身分住宿生,若住宿期間證明文件已失效者,應於舊文件失效前將有效之新證明文件寄至承辦人信箱以供存查

     ()依時限繳費完畢。

     ()依時限完成繳驗:繳費完畢後而1126日台銀未完成銷帳者(已繳待銷除外),請將收據或交易成功明細截圖(須有銷帳編號)寄至承辦人信箱(scorpio_nov@ntut.edu.tw)以便查核,收到承辦人回信才算確保取得住宿權利。

伍、注意事項

  一、宿舍床位安排及床位數,學校保有最後決定權。宿舍床位資源有限,一經繳費後,除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第七條外,概不同意以任何理由申辦住宿費退費,以免損害其他同

      學權益。

  二、床位名單依上述時表公告於學務處網站,開宿後即可憑繳費收據及出示身分證至宿舍辦理入住。

  三、因宿舍門禁管控及為避免過多人流,入宿時僅供住宿生進入宿舍,家長及親朋好友請於宿舍外等候。

  四、以上事項若有未盡事宜或異動,將於學務處網站「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五、入住宿舍後,若有疑問,請依序尋求協助

      東校區宿舍:請先洽詢各樓層幹部。

      南港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新北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學務處碩博班宿舍業務:scorpio_nov@ntut.edu.tw或分機1206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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