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大圖
【轉知】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113年聽障學生獎學金」(113年10月31日止)
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113年聽障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113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
三、申辦方式: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0月31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四、申請對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五、申請條件:大專院校在學生:112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研究所以上在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02)8911-1311 王主任/(04)2202-0611許督導。
二、申請期間:113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
三、申辦方式: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0月31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四、申請對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五、申請條件:大專院校在學生:112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研究所以上在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02)8911-1311 王主任/(04)2202-0611許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