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大圖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輔導中心 輔導人員 徵才公告
一、職位:約聘專任心理師1名;兼任心理師1名
二、應徵條件:
※專任心理師※
(一) 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心理與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
(二) 具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
(三) 具校園教育輔導之服務熱誠與知能。
(四) 具基本文書能力及計畫撰寫能力。
(五)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英文檢定考試及格。
(六) 具備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兼任心理師※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心理輔導相關系所碩士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三)具校園教育輔導之服務熱誠與知能。
(四)有大專院校學生諮商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五)有英語諮商實務經驗者為佳。
三、工作內容:
※專任心理師※
(一)學院個案管理與初談 (含外籍生個案管理)。
(二)輪值個案諮商輔導(需配合學期間一週一次夜間諮商)。
(三)心理衡鑑。
(四)危機及特殊個案處理(含個案研討、危機處遇)。
(五)相關補助計畫申請及辦理。
(六)輔導相關行政業務及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兼任心理師※
(一)心理諮商、心理衡鑑、團體輔導及其他諮商輔導相關或臨時協助事項。
(二)學期間每週值班8小時,能配合夜間值班優先;寒暑假彈性調整值班時段與時數。
四、薪資:
※專任心理師※
第一年起薪40,200元,依其專業性及專業表現,另有專業加給
(往例以5000元為基準,聘任後將依主管裁示為準)
※兼任心理師※
日班時薪725元;晚班時薪770,按鐘點計酬。
五、職務期間:
專任心理師聘用期間自報到日 (預計8月起聘)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兼任心理師聘用期間自報到日 (預計10月起聘)至113年12月31日止。
本職缺係依「教育部113年補助大專校院專兼任輔導人力計畫」聘用。錄取後表現績優者,依計畫經費申請狀況續聘。
六、應徵方式:
(一)檢附資料(請將資料整併同一個檔案)
※專任心理師※
1.基本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請於自述欄備註最快可以上班日期 (https://per.ntut.edu.tw/p/412-1025-5254.php)
2.自傳(含對工作的自我期許) 。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相關證照影本。
5.工作經驗證明。
6.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兼任心理師※
1.履歷表(附近照乙張、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自傳。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相關證照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
5.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二)請於113年07月26日(五)17:00前mail至ntutcounselingcenter@gmail.com
七、初審通過者以電話通知面試,預計八月初進行面試。
八、聯絡人:
林 諮商心理師 電話:(02)2771-2171#1276。(專任窗口)
李 諮商心理師 電話:(02)2771-2171#1236。(兼任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