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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床位公告】113學年度大學部及五專部候補宿舍床位一般身份(舊生)學生宿舍登錄抽籤事宜說明

【候補床位公告】113學年度大學部及五專部候補宿舍床位一般身份(舊生)學生宿舍登錄抽籤事宜說明
本校【東宿舍男生宿舍】、【新北男生宿舍】、【東宿舍女生宿舍】、【南港女生宿舍】候補床位。開放112學年度五專部限3年級、大學部四技限1年級和2年級、進修部四技限1年級和2年級,符合以下住宿資格規定者申請。請符合申請資格同學於期限內上網登錄【校園入口網-資訊系統-學務系統-學生宿舍登錄系統https://nportal.ntut.edu.tw/Portal/login.htm】。
一、 符合住宿申請資格:男生限申請東校區男生宿舍、新北男生宿舍。女生限東校區女生宿舍、南港女生宿舍。每人只能擇一宿舍申請。
二、 申請資格:本國生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學生手冊請參閱https://osa.ntut.edu.tw/p/412-1041-10242.php?Lang=zh-tw),以戶籍地為主,除臺北、新北、基隆市及桃園市等部分地區不予住宿外(詳述如下),餘地區皆符合申請住宿。【境外生(含僑生及外籍生)不必審查戶籍地】。
1. 臺北市各行政區不予提供住宿申請。
2. 新北市各區不予提供住宿(除外行政區:石門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坪林區、烏來區)。
3. 基隆市不予提供住宿申請,惟五專部學生除外。
4. 桃園市龜山區、蘆竹區、桃園區、中壢區、大園區、八德區、平鎮區不予提供住宿,惟五專部學生除外。
三、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請住宿:
1.補修學分(延修)者。
2.曾遭退宿者或違反宿舍規則,情節重大者。
3.五專部五年級、大學部四年級。
4.進修部、進修學院,惟特殊班制或個人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四、 112學年度一年級境外生(含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登錄系統參加抽籤。
五、 各年級持有113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生本身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不得登錄系統參加抽籤。
六、 抽籤排序如下:依東校區男生宿舍、新北男生宿舍、東校區女生宿舍、南港女生宿舍,4個宿舍分別抽籤排序。(如某宿舍候補名單用完,經申請人同意候補名單得互為流用)。
七、 相關事宜公布時程:
1. 開放系統登錄申請時間如下,請符合申請資格同學上網登錄(逾時未登錄,視同放棄)。
(1) 112學年度五專部限3年級、大學部四技限1年級和2年級、進修部四技限1年級和2年級:
113年7月1日(一)08:00起至7月10日(三)17:00止。
2. 公告資格審查結果:113年7月17日(三)。
3. 公告抽籤排序結果:113年7月24日(三)。
4. 9月3日(二)於學務處「重要消息」公布候補床位名單,候補住宿生請於9月3日至9月20日前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繳費平台網站下載繳費單繳費(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
5. 候補住宿生請於9月4日(三)上午8時起持繳費單證明開放學生宿舍進住。
八、 登錄時:
1. 因宿舍床位有限,學校保有最終分配權。
勾選須辦理「申貸住宿費」就學貸款繳交住宿費者,繳費單的住宿費設定為0元,請同學務必以「學雜費繳費單」自行向銀行加貸住宿費。
住宿生申貸住宿費請注意:
1.113-1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5000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7000元。
A.一般生住宿費可申貸金額:東校區4900元、新北宿舍2850元、南港宿舍4000元。
請注意在銀行申貸時勿超過上述金額。且仍須繳交住宿保證金1000元。入住宿舍後,若就學貸款申請未通過審核者,仍須自行補繳宿舍住宿費,補繳方式及日期另行通知。但勾選後卻未辦理就學貸款繳交住宿費者,因違反誠信,除依校規處理及追繳住宿費,並取消爾後申請宿舍權利。
2. 請自行登錄學生本人郵局帳號(含局號7碼、帳號7碼)或銀行帳號(需填寫銀行分行名稱),並將存摺封面照相後上傳至登錄系統,帳號填寫係本學年結束後退還住宿保證金使用,請務必確認填寫學生本人帳號,勿上傳、填寫家長或他人帳戶。如因個人填報不實或錯誤,造成無法退費,通知後15日內,如仍未配合辦理者,視同自動放棄,款項結轉入學校校務基金。
3. 身分證正反面(或居留證正反面)拍照後上傳至登錄系統,俾利審核戶籍地。戶籍地以113年3月31日(含)前為準,如身分證為113年4月1日以後補發者,請將身分證與戶籍謄本一同拍照後上傳。
※※為保障實際合格者權益,戶籍地審查標準如下:凡欲參加本次宿舍抽籤者,其遷入戶籍須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始能參加本次申請作業。本次作業審查基準日為113年4月1日,凡於該日(含)以後遷入者,將被剔除,不予同意申請。
5.中籤入住資格期限為一年(含寒、暑假),寒暑假另外收費。
113年2月起教育部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入住學校宿舍的學生每學期5,000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7,000元為原則(凡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學生都可以獲得補貼) 。
113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費用收費規定如下:
一般生:東宿舍4900元、新北宿舍2850元、南港宿舍4000元。
九、 候補生於入住宿舍時,請持繳費收據等繳費證明由宿舍幹部查驗後退還。
十、 112學年度一年級境外生(含僑生及外籍生)、各年級持有113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生本身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欲申請學生宿舍床位需另外提出申請,請聯絡學務處生輔組魏先生(02-2771-2171分機1218)。
十一、 其它有關繳費等應注意事項或未盡事宜及異動,將於學校首頁或學務處網站「重要消息」公佈,恕不另行通知。(因宿舍床位有限,學校保有最終分配權)
十二、 東校區宿舍房間設備請參閱https://eastdorm.ntut.edu.tw/p/412-1048-10550.php?Lang=zh-tw
十三、 郵寄包裹至東校區宿舍方式請參閱https://eastdorm.ntut.edu.tw/p/412-1048-10565.php?Lang=zh-tw
十四、 新北宿舍房間設備請參閱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12-1058-13127.php?Lang=zh-tw
十五、 南港宿舍房間設備請參閱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05-1058-99188,c14565.php?Lang=zh-tw
十六、 問題反映處理(學校總機02-2771-2171):
系統操作:計算機機與網路中心李小姐(分機3254)
住宿細節:學務處生輔組魏先生(分機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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