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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大圖

【碩博班宿舍】非住宿生暑假及11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登記申請公告及作業辦法

壹、碩博班宿舍住宿期間、住宿費用、就學貸款費用及暑宿申請優先順序原則說明

  一、113年暑假住宿期間:113年6月24日下午3時至113年8月28日中午12時。

      11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期間:113年8月31日至114年1月11日中午12時。

  二、暑假住宿費用、11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費用:(另有住宿保證金1000元)

    (一)暑假宿舍住宿費用:(不提供短期住宿,以全期天數66日計算)

       1、東校區宿舍:每日住宿費80元,總計5280元。

       2、南港宿舍:每日住宿費75元,總計4950元。

       3、新北宿舍:每日住宿費65元,總計4290元。

    (二)第一學期住宿費用:

       1、東校區宿舍:9900元。

       2、南港宿舍:9000元。

       3、新北宿舍:7850元。

             **113-1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à113-1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5000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7000元。

   三、就學貸款費用說明:

     (一)暑假住宿費及保證金無法申請就學貸款,凡申請住宿者,皆應繳交住宿保證金。

     (二)113學年第一學期為新學年階段另需繳納保證金。

     (三)學期住宿費欲以就學貸款支付者,須於表單內填寫,新學年階段另需繳納保證金。費用為住宿費為0元,保證金1000元。

     (四)欲申請就學貸款支付住宿費,卻未辦理就學貸款者,因違反誠信,除依校規處理及追繳住宿費外,取消爾後申請宿舍權利。若確實有申貸而未成功者,不在此限。

  四、暑宿申請優先順序原則:依宿舍管理辦法第二條辦理。

**具優先分配順位者取得床位後,次順位登記人數多於剩餘床位數時,於當次登記時段截止後,即實施抽籤決定床位分配及備取序號。**

貳、資格、資料審查

  一、資格審查:

    (一)暑假住宿資格:非宿舍管理辦法第三、四條所列者始具申請資格。

    (二)住宿地安排:

       1、本國生暑假住宿地原則為東校區,境外生住宿地自暑假起為校外宿舍。

       2、本國提早入學生住宿地自113學年第一學期起為校外宿舍。

       (重複填選者,視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不另行通知。)

  二、資料審查:資料填寫錯誤無法修改,視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不另行通知。

參、為保障實際合格者權益,審查標準如下:

  一、戶籍地:戶籍審查基準日為113年4月1日,且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始得參加本次申請作業。凡於4月1日(含)以後遷入者,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

  二、身分證:於審查基準日113年4月1日以後才換(補)發者,請另備妥載明申請者戶籍變動紀錄內容之戶籍謄本,併同其他申請文件一起繳交。

肆、登記申請對象、作業時程

   一、登記申請對象:如上資格審查所述。

   二、作業時程

作業事項

日期

google表單開放登記申請時間

※填完表單仍須依限完成申請表、證明文件、郵局封面影本、繳費及繳驗動作

113年4月9日至5月6日

電子郵件繳交住宿申請表、帳戶封面或專題證明文件(附件一)

113年4月9日至5月6日

公告暑宿及第一學期申請審核結果

113年5月9日

繳費、繳驗期間

※經公告申請取得床位權利者,應於時限內完成繳費並將繳費收據寄至承辦人信箱

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並取消往後床位申請。

113年5月9日至5月13日

公告暑宿床位時間

113年5月15日

公告第一學期床位名單

未定

 

 

 

 

 

 

 

 

 

 

 

 

 

 

 

伍、登記申請方式及作業辦法

   一、登記申請方式:請先登入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vE93xKQekTkeJvtJ6)填寫相關資料,提交前務必確認填寫正確。

   二、作業辦法

     (一)登入google表單完成填寫:個人資料填寫錯誤,視為資格不符,予以剔除。

     (二)google表單登記填寫完畢後,填寫後,請準備以下文件並請等待審核

        1、住宿申請表(需簽名)

        2、專題證明文件

        3、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具特殊身分者)或戶籍謄本(身分證有補換發者)

        4、郵局(優先)或銀行帳戶正面封面影本(A4大小,無須剪裁,供學期末離宿退還保證金用)

     **若郵局及銀行帳號皆有填寫,將以提供之紙本封面或以郵局作為優先保證金退費帳戶。**

     (三)上述文件交件方式:掃描成PDF檔(須清晰可辨識) 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人信箱(scorpio_nov@ntut.edu.tw)請等待審核

       **特殊身分生需提供正本(低收或中低收者須有區公所正式文件)於開宿前兩周內送正本至承辦人處以供存查。**(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學務處生輔組,郵戳為憑)

       **路途遙遠不便親簽專題證明文件者,可檢附指導教授回復同意申請暑假住宿信件(PDF檔,可免教授及系辦簽章),以茲證明。**

        (四)等待資格、資料審核。

     (五)申請審查結果公告。

     (六)依公告時限完成繳費。

     (七)依公告時限完成繳驗:為能提早確認繳費狀況,請將收據或截圖交易成功明細(須有銷帳編號) 寄至承辦人信箱(scorpio_nov@ntut.edu.tw)以便查核,收到承辦人回信才算確保取得住宿權利。

陸、注意事項

  一、宿舍床位安排及床位數,學校保有最後決定權。宿舍床位資源有限,一經繳費後,除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第七條外,概不同意以任何理由申辦住宿費退費,以免損害其他同學權益。

      **暑假期間為一段式全額收費,無論是否住滿暑宿全期,恕不得申請部分退費。

  二、床位名單依上述時表公告於學務處網站,開宿後即可憑繳費收據及出示身分證至宿舍領取鑰匙入住。

  三、住宿期間若有確診或疑似個案,本校將依據防疫指揮中心防疫措施辦理。

  四、因宿舍門禁管控及為避免過多人流,入宿時僅供住宿生進入宿舍,家長及親朋好友請於宿舍外等候。

  五、以上事項若有未盡事宜或異動,將於學校首頁「一般公告」或學務處網站「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六、113學年度碩博新生欲申請113學年宿舍床位者,請參加113學年度碩博班宿舍新生抽籤,抽籤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預計於113年7月1日左右公告於學務處網頁。

  七、入住宿舍後,若有疑問,請依序尋求協助

          東校區宿舍請先洽詢各樓層幹部。

                  南港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新北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學務處碩博班宿舍業務scorpio_nov@ntut.edu.tw分機1206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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