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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寒宿床位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五專部暨社團營隊寒宿床位表及住宿注意事項

【宿舍寒宿床位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五專部暨社團營隊寒宿床位表及住宿注意事項
一、東宿舍、新北宿舍及南港宿舍寒宿時間為1月15日中午12時至2月15日中午12時止,共計32日,寒宿床位表如附件。
二、原住宿生入住應注意事項:
(一)原住宿生於入宿期間嚴禁私自留宿非寒宿生,亦不得帶異性親友或非寒宿生進入住宿區。
(二)經封閉之寢室,不得私自撕毀封條或進入該室。
(三)餘相關注意事項確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如有違反者依情節輕重予以處份。
三、社團營隊入住應注意事項:
 (一)入住時與管理員或宿舍幹部,清點寢室及交誼廳各項設施之數量。
 (二)保證申請住宿期間,願意遵守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規定。
 (三)配合宿舍業務承辦人、宿舍管理員及宿舍幹部之管理。
 (四)每日須維護整潔打掃寢室、走廊、交誼廳及清除垃圾。
(五)離宿時,須完成打掃、清除垃圾及將個人物品帶離。並由宿舍幹部檢查及清點寢室及交誼廳各項設施之數量,並繳回寢室鑰匙。(器材及鑰匙遺失須賠償)
 (六)如有違反校規及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社團(營隊)者,取消該社團(營隊)寒暑宿申請資格1年。
 (七) 社團(營隊)寒宿學員確診,請返家自主防疫,學校隔離區只
提供本校寒宿學生使用。
四、離宿及入住時間如下:
(一)112學年度第1學期離宿時間:未申請寒宿之原住宿生請於113年1月13日中午12時離宿;申請寒宿之原住宿生請於1月13日下午5時前移至新床位。
(二)寒宿入住時間:社團營隊寒宿入住時間依申請當日13:00 後即可入住。【最早開放入住時間為113年1月15日中午12時起】
 (三)寒宿離宿時間:
1.社團營隊:於申請離宿日之隔天上午 9:30 前離宿。【最晚離宿時間為112年2月15日中午12時離宿】
2.寒宿之原住宿生:
   (1)未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續住者,離宿時間為112年2月15 日中午12時。
(2)有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續住者,請於112年2月15日下午5時前搬至新床位。
(四)112學年度第2學期入住時間:未申請寒宿之第2學期續住宿生,入住時間為112年2月17日。
五、112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繳費期間預計為2月5日至2月23日。
六、若有疑問,請洽詢學務處魏有鴻組員(分機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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