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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補貼】114年第2學期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申請說明
壹、 依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辦理,補貼說明如下:
一、 補貼資格與金額:具本國籍入住學校宿舍學生皆有補貼資格
(一) 一般學生(含具本國國籍之境外生):每學期補貼新臺幣 5,000 元。
(二)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及具現役軍人子女身分者(115年2月起適用):每學期補貼新臺幣 7,000 元。
二、 申請方式:學生不須向學校申請,由學校自動扣減住宿費,惟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供學校查核。
三、 請以個別學制進行文件繳交:
(一) 大學部、五專部:符合下列身分之學生,請於115年1月9日(五)前將相關證明文件交至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
1、低收、中低收: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115年低收入戶證明。
2、具本國籍境外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現役軍人子女:
(1) 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2) 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二) 碩博班:符合下列身分之學生,請於115年1月19日(一)前將相關證明以電子郵件方式(電子掃描檔)寄至承辦人處(scorpio_nov@ntut.edu.tw)存查。
1、 低收、中低收: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115年低收入戶證明。
2、 具本國籍境外學生:身分證正反面。
3、 現役軍人子女:
(1) 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2) 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四、 注意事項:校內住宿、校外租屋補貼不得同時請領,以避免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追繳情形。
貳、 大學部、五專部114年第2學期住宿費繳費時間為115年2月2日至115年2月26日,請務必確認繳費單金額扣除教育部補貼是否正確,再進行繳費。
參、 若有疑問,請依各學制洽詢學務處生輔組
一、 大學部、五專部:陳小姐(2771-2171分機1218)。
二、 碩博班:謝小姐(2771-2171分機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