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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宿舍_現住宿生--第二學期及暑假】 公告- 115學年第二學期(115-2)及116年暑假(115-2暑假)宿舍登記申請說明及作業辦法

壹、本校宿舍現況、住宿期間、住宿費用及就學貸款費用說明及床位淨空要求

一、本校宿舍現況說明

本校現有四處學生宿舍(四人房):東校區宿舍(校內)、南港宿舍(校外,限女)、新北宿舍(校外,限男)及圓通宿舍(校外)。

二、115學年度住宿期間:

    (一)第一學期:115年8月29日至116年1月9日中午12時。

 (二)寒假住宿:116年1月11日中午12時至116年2月18日中午12時,共計39日。  (依宿舍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學校調整床位者,請於1月11日下午3時起移至新床位。)    

    (三)第二學期:116年2月20日下午3時至115年6月26日中午12時。

    (四)暑假住宿:116年6月28日下午3時至116年〇月〇日(待學校行事曆通過)。

三、住宿費用:依《學生宿舍收費暨退費須知》為準。

115-2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新臺幣(以下幣值同)5000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115年2月起適用)7000元。學生校內住宿補助與校外租屋補貼不得重複申請,學生不應重複請領政府補貼款。。自113年2月起教育部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入住學校宿舍的學生每學期5,000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者每學期補貼7,000元。

保證金3,000元/學年。 (新入住者另有住宿保證金3,000元)

    (一)第二學期住宿費用:(115-2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

             1、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5000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7000元。

 2、一般生及身障生:南港宿舍5000元、新北宿舍3700元及圓通宿舍15250元。

 3、中低收生:南港宿舍3000元、新北宿舍1700元及圓通宿舍13250元。

 4、低收生:依學生宿舍收費暨退費須知第二條第二項,「領有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者,…得予免收住宿費用。」,住宿費用0元。

  (二) 115-2 學期住宿費與暑假住宿費與將合併於同一張繳費單內,請提前規劃個人財務,以利順利繳費。

(三) 暑假宿舍住宿費用:(不提供短期住宿及無法貸款,以全期天數計算)

   1、東校區宿舍:每日住宿費新台幣(以下幣值同)95元。

             2、南港宿舍:每日住宿費80元。

             3、新北宿舍:每日住宿費70元。

             4、圓通宿舍:每日住宿費160元。

※115-2(含暑假)住宿費繳納規劃於115-1學期結束前完成繳費繳驗作業,確切開放住宿繳費時程將另行公告,請住宿生務必留意學務處網站公告。

 四、申請就學貸款支付住宿費說明:

(一)學期住宿費可透過就學貸款支付(寒暑假住宿費不適用),並以「就貸住宿費繳費單」向銀行加貸住宿費。

(二)請於公告繳費期間先行下載「就貸住宿費繳費單」,並持此單辦理就學貸款。若貸款申請未成功,仍須自行補繳宿舍住宿費。

(三)申貸金額不得超過公告費用,超額部分須由學生自行負擔。

(四)勾選貸款但未辦理者,因違反誠信,除追繳住宿費外,取消爾後申請宿舍權利。若確實有申貸而未成功者,不在此限。

(五)暑假住宿費無法申請就學貸款,若已於第一學期繳納保證金,則就貸住宿繳費單中僅會有學期住宿費。**住宿保證金所有人皆須繳納,無法減免或辦理貸款。

五、未申請115-2宿舍(含暑假)之床位淨空要求

須於115-1寒假住宿結束前完成離宿檢查程序並淨空床位。(宿舍空間有限,恕不提供行李寄放)


貳、個資聲明、資格與資料審查

  一、個資聲明:本作業所蒐集之個人資料,遵循我國個資法及本校個資管理制度之規範,將僅作為「辦理宿舍申請相關事宜」之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專區:個人資料保護專區資格、資料審查

  二、資格審查:

(一)115-2(含暑假)宿舍:限115學年第一學期現住宿生。(無論是否有續住意願,皆須填寫)

(二)115-2(含暑假)宿舍:僅能選擇個人現居住之宿舍。(請依現居住宿舍表單自行登錄選填,填寫錯誤者視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不另行通知)。

(三)學號113之春季班境外生住宿期至寒假住宿結束。

 三、資料審查:請依現居住宿舍表單自行登錄選填,資料提交後無法修改,若填寫錯誤,視為不符資格,予以剔除,不另行通知。


參、申請流程、作業日程表

   一、申請對象:如上資格審查所述。

   二、作業日程表:(填完表單仍須依限完成繳費繳驗動作)

         (一)線上表單開放:115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 17:00止

         (二)資料彙整及審核時間:115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

         (三)公告第二學期及暑假申請審核結果時間:114年11月16日17:00前(學務處網站)

         (四)學期(含暑假)住宿費繳費及收據繳驗時間:規劃於115-1學期結束前完成繳費繳驗作業,確切開放住宿繳費時程將另行公告。

         (五)115-2學期(含暑假)床位公告時間:繳費繳驗期程時同步公告。

         (六)非115-2續住生(即寒假住宿結束者)之115學年保證金退還作業時間:預計於住宿結束後2週(116年3月5日)啟動辦理保證金退費作業,匯款作業完成時間約需45個工作天。

   三、申請作業說明

(一) 登入線上表單(連結如下)填寫相關資料。

南港宿舍申請線上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ySjHBojdbwzqrpZa6

新北宿舍申請線上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t8LcBseCS1cc8wYv9

圓通宿舍申請線上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yprWPRiUA7r4waSJ7

(二) 審核流程:填寫錯誤將導致申請資格取消,無法修改。

(三) 特殊身分者:應於舊文件失效前將有效之新證明文件寄至承辦人信箱,以供存查。

(四) 依時限繳費完畢:逾期未繳費者視為放棄,取消床位權利(不另行通知),並取消往後床位申請。

**已於115年5月參加115-2床位候補之舊生,於本次申請115-2(含暑假)住宿時,仍請於表單中勾選「申請115-2(含暑假)住宿」,以維護個人權益。


肆、繳費及收據繳驗

規劃於115-1學期結束前完成繳費繳驗作業,確切開放住宿繳費及繳驗時程將另行公告。


伍、學生宿舍相關法規、宿舍須知及宿舍公約

一、有關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保證金實施要點,請務必自行詳閱,以有效管理及維護學生宿舍良好生活環境與整潔。(連結:https://osa.ntut.edu.tw/p/412-1041-10242.php?Lang=zh-tw)

二、擷取部分條文特別說明

(一)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經申請核准…不得更換宿舍」:

1、宿舍床位有限,宿舍安排學校保有床位調整權。

2、例:更換寢室床位;要求由新北宿舍調整為東校區宿舍或因宗教信仰更換寢室床位。

(二)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凡符合住宿資格且經申請核准者,除休學、轉學、退學或其他特殊理由者,不得辦理退宿」:請申請住宿學生審慎考量自身需求及各項因素。

(三)宿舍須知及宿舍公約,詳如附件,請自行詳閱。


陸、注意事項

      一、宿舍床位安排及床位數,學校保有最後決定權。

      二、宿舍床位資源有限,一經繳費後,除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第七條外,概不同意以任何理由申辦住宿費退費,以免損害其他同學權益。

      三、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因故離校(畢業)者,應於一週內遷出宿舍。

四、床位名單依上述時表公告於學務處網站,請於開宿日後,憑繳費單收據及出示身分證至宿舍辦理入住。

     五、因宿舍門禁管控及為避免過多人流,入宿時僅供住宿生進入宿舍,家長及親朋好友請於宿舍外等候。

     六、以上事項若有未盡事宜或異動,將於學務處網站「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七、入住宿舍後,若有疑問,請依序尋求協助

      圓通雅筑宿舍:請先洽詢各樓層幹部。

      南港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新北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學務處碩博班宿舍業務:scorpio_nov@ntut.edu.tw或分機1206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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