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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床位申請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及五專部候補床位申請
【候補床位申請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及五專部候補床位申請
1.目前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宿舍女生宿舍】、【東宿舍男生宿舍】、【新北宿舍】有少數空床位。有意願申請候補床位者,開放戶籍地非在「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4條所表列地區之對象申請,本次作業審查基準日為113年4月1日,凡於該日(含)以後遷入者,將被剔除,不予同意申請,如身分證為113年4月1日後補發者,申請時請一併附上最新(身分證換發後)申請戶籍謄本(要有詳細記事)。
2.床位登記申請如下:
(1)請先下載附檔完成申請表填寫,並同身分證(居留證)正反面影本、相片、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20(一)中午12:00截止前寄至魏有鴻信箱(whr1120615@ntut.edu.tw),以信件收寄時間為準。寄出後倘未收到魏組員回信”已收到”,寄件者請務必於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00電話洽魏組員確認。
(2)逾期未於本次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後面再申請者,將依照申請時間先後順序,依序排序候補(先申請者候補排序在前面)。
3.床位分配優先順位:
(1)具後列身分學生優先,依序為低收入戶、身障生、中低收入戶,並
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未附證明文件者,視同一般生身分登記。
(2)五專部前三年級學生及大學部新生。
(3)五專部四年級及大學部二至三年級:
4.本次候補床位(抽籤)排序結果於1/23(四)下午5時之前公告,未來有分配到床位同學,將另行通知,再請自行於臺灣銀行學雜費繳費平台網站下載住宿費繳費單:網址: (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進入『學生登入』並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學號、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出生年月日(YYYMMDD,YYY為民國年,例如民國93年6月1日出生則應輸入0930601)後,列印繳費單並於入住前完成繳費。※※境外新生可於來臺後入住宿舍時繳費 (若無法列印,請以「西元出生年月日(key在身分證欄位)+學號+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民國出生年月日(YYYMMDD,YYY為民國年」。※※境外舊生,請以「居留證號碼」+學號+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民國出生年月日(YYYMMDD,YYY為民國年)。
5. 113學年度目前已居住於新北宿舍、南港宿舍同學不得再提出東校區候補床位申請,經查獲學校得取消其全部住宿資格。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請住宿:
(1)補修學分(延修)者。
(2)曾遭退宿者或違反宿舍規則,情節重大者。
(3)五專部五年級、大學部四年級。
(4)進修部、進修學院,惟特殊班制或個人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7.宿舍安排及床位數,學校保有最後決定權。
8.中籤入住資格期限為113學年度第2學期(含暑假),寒暑假另外收費。
9.如某宿舍候補名單用完,經申請人同意候補名單得互為流用。
10.東宿舍、新北宿舍只能擇一勾選申請,未依規定完成勾選將視為資格不符。
11.11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繳費期間為2月5日至2月24日。
12.113學年度第2學期入住時間為114年2月15日(入住前要完成繳費)。
13.以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或異動,將於學校首頁「一般公告」或學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及「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魏組員(02-2771-2171分機1218)。
1.目前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宿舍女生宿舍】、【東宿舍男生宿舍】、【新北宿舍】有少數空床位。有意願申請候補床位者,開放戶籍地非在「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4條所表列地區之對象申請,本次作業審查基準日為113年4月1日,凡於該日(含)以後遷入者,將被剔除,不予同意申請,如身分證為113年4月1日後補發者,申請時請一併附上最新(身分證換發後)申請戶籍謄本(要有詳細記事)。
2.床位登記申請如下:
(1)請先下載附檔完成申請表填寫,並同身分證(居留證)正反面影本、相片、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20(一)中午12:00截止前寄至魏有鴻信箱(whr1120615@ntut.edu.tw),以信件收寄時間為準。寄出後倘未收到魏組員回信”已收到”,寄件者請務必於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00電話洽魏組員確認。
(2)逾期未於本次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後面再申請者,將依照申請時間先後順序,依序排序候補(先申請者候補排序在前面)。
3.床位分配優先順位:
(1)具後列身分學生優先,依序為低收入戶、身障生、中低收入戶,並
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未附證明文件者,視同一般生身分登記。
(2)五專部前三年級學生及大學部新生。
(3)五專部四年級及大學部二至三年級:
4.本次候補床位(抽籤)排序結果於1/23(四)下午5時之前公告,未來有分配到床位同學,將另行通知,再請自行於臺灣銀行學雜費繳費平台網站下載住宿費繳費單:網址: (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進入『學生登入』並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學號、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出生年月日(YYYMMDD,YYY為民國年,例如民國93年6月1日出生則應輸入0930601)後,列印繳費單並於入住前完成繳費。※※境外新生可於來臺後入住宿舍時繳費 (若無法列印,請以「西元出生年月日(key在身分證欄位)+學號+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民國出生年月日(YYYMMDD,YYY為民國年」。※※境外舊生,請以「居留證號碼」+學號+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民國出生年月日(YYYMMDD,YYY為民國年)。
5. 113學年度目前已居住於新北宿舍、南港宿舍同學不得再提出東校區候補床位申請,經查獲學校得取消其全部住宿資格。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請住宿:
(1)補修學分(延修)者。
(2)曾遭退宿者或違反宿舍規則,情節重大者。
(3)五專部五年級、大學部四年級。
(4)進修部、進修學院,惟特殊班制或個人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7.宿舍安排及床位數,學校保有最後決定權。
8.中籤入住資格期限為113學年度第2學期(含暑假),寒暑假另外收費。
9.如某宿舍候補名單用完,經申請人同意候補名單得互為流用。
10.東宿舍、新北宿舍只能擇一勾選申請,未依規定完成勾選將視為資格不符。
11.11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繳費期間為2月5日至2月24日。
12.113學年度第2學期入住時間為114年2月15日(入住前要完成繳費)。
13.以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或異動,將於學校首頁「一般公告」或學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及「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魏組員(02-2771-2171分機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