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五專部宿舍登錄抽籤】115學年度大學部一年級及五專部一年級新生學生宿舍登錄抽籤事宜說明公告

【大學部、五專部宿舍登錄抽籤】115學年度大學部一年級及五專部一年級新生學生宿舍登錄抽籤事宜說明公告

※※校園入口網站新生登入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身份證號英文字母小寫+數字前7碼+tW=共10碼,例如:a1234567tW】。

外籍生【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tW=共10碼,例如:19360801tW】       

øø請注意t小寫W大寫。倘無法登錄校園入口網站,請洽計網中心,分機3200或3295。

學號查詢請至https://aps-stu.ntut.edu.tw/QueryStdRgnoSystem/StuBasisInfoServlet

  • 115學年度日間部大學部、五專部及產學攜手專班新生均分配於東校區宿舍。
  • 申請資格: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參閱https://osa.ntut.edu.tw/p/412-1041-18506.php?Lang=zh-tw ),戶籍地為主,除臺北、新北、基隆市等部分地區不予住宿外(詳述如下),餘地區皆符合申請住宿。
  1. 臺北市各行政區不予提供住宿申請。
  2. 新北市各區不予提供住宿(除外行政區:石門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坪林區、烏來區)。
  3. 基隆市不予提供住宿申請,惟五專部學生除外
  • 申請優先順序:在床位資源有限下,須辦理床位抽籤,並依系統抽籤序號排床位,惟目前暫無法確定有多少大學部一年級及五專部一年級新生申請入住,無法保證申請就有床位

床位分配優先順位如下:

  1. 第一順位-符合戶籍地規定並持有11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生本身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的大學部一年級及五專部一年級新生
  2. 第二順位-符合戶籍地規定的大學部一年級及五專部一年級新生不含桃園市龜山區、蘆竹區、桃園區、中壢區、大園區、八德區、平鎮區等區域。
  3. 第三順位-桃園市龜山區、蘆竹區、桃園區、中壢區、大園區、八德區、平鎮區,以上地區日間大學部一年級新生。

※依114學年度新生申請宿舍抽籤情形,第三順位新生皆未排到床位,須待開學後有人放棄才有零星床位釋出,故建議第三順位有需求者直接規劃校外租屋或預先找好備案,避免屆時鄰近開學無充足時間尋找合適住所

  • 中籤入住資格期限為一年(含寒、暑假),寒暑假另外申請及收費。
  • 113年2月起教育部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入住學校宿舍的學生每學期5,000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具現役軍人子女身分者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7,000元為原則(凡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學生都可以獲得補貼) 。學生校內住宿、校外租屋補貼不應重複請領,以免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情形。
  • 115學年度住宿費東宿舍一學期12,000元,保證金3,000元(於次年11月底前會退款),繳費單上會顯示扣掉補助後的住宿費+保證金:
      1. 一般生補助5,000元須繳住宿費7,000元,繳費單顯示金額為住宿費7,000+保證金3,000元,合計10,000元整
      2. 中低收補助7,000元須繳住宿費5,000元,繳費單顯示金額為住宿費5,000元+保證金3,000元,合計8,000元整
      3. 僑生補助半價需繳住宿費6,000元 (116學年度開始比照外籍生無補助)繳費單顯示金額為住宿費6,000元+保證金3,000元,合計9,000元整
      4. 外籍生無補助須繳住宿費12,000元,繳費單顯示金額為住宿費12,000元+保證金3,000元,合計15,000元整
  • 相關事宜公布時程:
  1. 大學部及五專部新生開放系統登錄申請時間如下,請符合申請資格同學上網登錄逾時未登錄視同放棄,不開放補申請)。
  1. 日間大學部及五專部新生登記時間:115年8月13日(四)08:00起至8月18日(二)17:00止。
  2. 產學攜手專班(工設系及車輛系學生申請)登記時間:115年8月19日(三)08:00起至8月19日(三)17:00止。
  1. 8月25日以前於學務處「重要消息」公布床位名單,住宿生請於8月25日至8月29日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繳費平台網站下載繳費單繳費(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
  2. 8月29日(六)上午9時(暫定)起學生持繳費單或銀行申貸住宿費證明開放進住。(當日開始入住時間依入住前最新公告為主,入住日期不會改變)
  • 就學貸款生說明
  1. 登錄時勾選須「申貸住宿費」辦理就學貸款繳交住宿費者,會有二張繳費單,一張住宿費繳費單,一張住宿保證金繳費單3,000元,請同學以「住宿費繳費單」自行向銀行加貸住宿費。住宿保證金3,000元不可辦理就學貸款請務必完成繳費。若就學貸款申請未通過審核者,仍須自行補繳宿舍住宿費,補繳方式及日期另行通知。但勾選後卻未辦理就學貸款繳交住宿費者,因違反誠信,除依校規處理及追繳住宿費,並取消爾後申請宿舍權利。
  2. 請自行登錄學生本人郵局帳號(含局號7碼、帳號7碼)或銀行帳號(需填寫銀行分行名稱),並將存摺封面照相後上傳至登錄系統,帳號填寫係本學年結束後退還住宿保證金使用,請務必確認填寫學生本人帳號,勿上傳、填寫家長或他人帳戶。如因個人填報不實或錯誤,造成無法退費,通知後15日內,如仍未配合辦理者,視同自動放棄,款項結轉入學校校務基金。
  3. 具有特殊身分者(低收生、中低收入生、身障生)請勾選身分別並將證明文件照相後上傳至登錄系統。【領有115年度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者,於開學後一週(115年9月18日前)前繳交相關紙本證明正本至學務處生輔組留存備查及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查驗。】
  4. 具現役軍人子女身分者請於系統勾選,如有安排床位,會再另行通知繳交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等資料,以辦理住宿費用減免。
  5. 本次作業審查基準日為115年4月1日,凡於該日(含)以後遷入者,將被剔除,不予同意申請。

  1. 身分證正反面拍照後上傳至登錄系統,俾利審核戶籍地。戶籍地以115年3月31日(含)前為準如身分證為115年4月1日以後補換發者請將身分證與戶籍謄本一同拍照後上傳

※※為保障實際合格者權益,戶籍地審查標準如下:凡欲參加本次宿舍抽籤者,其遷入戶籍須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始能參加本次申請作業。

  1. 未依規定登錄填報正確資訊,戶籍地址誤填等,將被取消申請資格或被排序到最後面,請務必謹慎填報。
  2. 送出宿舍登記後,將無法補辦放棄就學貸款申請,請同學於送出表單前,務必再三確認自身貸款需求,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 因宿舍床位有限,學校保有最終分配權,不開放指定室友
  • 新生於開宿入住時,請持繳費收據或銀行申貸住宿費等證明由宿舍幹部查驗後退還
  • 其它有關繳費等應注意事項或未盡事宜及異動,將於學校首頁或學務處網站「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 東校區宿舍房間設備請參閱https://eastdorm.ntut.edu.tw/p/412-1048-10550.php?Lang=zh-tw
  • 郵寄包裹至東校區宿舍方式請參閱https://eastdorm.ntut.edu.tw/p/412-1048-10565.php?Lang=zh-tw
  • 如有相關住宿資格、申請等問題,請洽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分機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