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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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校《宿舍管理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之修訂,因住宿申請資格擴增,校方需優先保障符合法規順位之學生權益。 經評估114學年度東校區床位供需狀況,因一年級生申請人數遠超可提供床位數量,導致碩士班(二~三年級)及博士班(二~六年級)學生無法遞補,為避免因空候遞補而錯失或耽誤校外租屋時機,115 學年度「東校區宿舍」將僅提供予一年級生申請,不開放舊生登記申請候補。 建議有住宿需求之舊生,優先申請其他開放候補之宿舍,或及早規劃校外賃居安排,以保障個人權益。以上調整亦適用於境外生,請同學務必提早規劃。 特此說明,請同學務必留意申請期限及規定。 二、舊生候補床位申請與床位釋出說明: (一)境外生:前兩年享有保障,已於115年3月30日登記申請作業完畢。 (二)碩博班舊生(女性學生)床位現況: 1、南港宿舍(限女生):目前僅剩1~2床可供舊生候補抽籤。 2、圓通宿舍(女生床位):不論大學部或碩博班,現階段已全數滿床,暫無空床。 (三)候補申請機制(每人限擇一宿舍申請,不得重複登記): 因開始繳費後,仍有退宿或放棄床位之可能性,為保障願意等待學生之權益,即使現已滿床,校方仍開放有住宿需求之女性學生申請「南港宿舍」或「圓通宿舍」候補登記,以建立後續遞補名單。 申請「圓通宿舍」者,因目前已無空床,遞補機會完全需視有無舊生退宿而定,無法保證一定能取得床位,請同學務必審慎評估。(可能與大學部一般生或境外生同住) (四)男生宿舍部分:目前床位規劃與後續候補作業均正常運作。 三、有關115學年度住宿費暨保證金調整規劃 此次費用調整係為反映營運成本,並將資源投入於宿舍設施修繕與改善營運虧損狀況。 (一)宿舍費率調整:各宿舍學期住宿費規畫調整金額如下(幣值皆為新臺幣) 1、東宿舍:12,000元(原9,900元)。 2、南港宿舍:10,000元(原9,000元)。 3、新北宿舍:8,700元(原7,850元)。 4、圓通宿舍(學務處控管之床位):20,250元(原18,340元)。 (二)寒假或暑假住宿費(以全期天數計算,各宿舍每日住宿費金額如下): 1、東宿舍:每日95元(原80元) 2、南港宿舍:每日80元(原75元)。 3、新北宿舍:每日70元(原65元)。 4、圓通宿舍(學務處控管之床位):每日160元(原140元)。 (三)校外宿舍收費模式變更(本項僅適用校外宿舍): 為符合租賃契約效益並簡化行政作業,自115學年度起,校外宿舍收費模式調整為「第一學期(含寒假)」、「第二學期(含暑假)」,全年共計收費2次。 1、收費方式:由每學年4次,調整為每學期收取1次。 2、計費說明:校外宿舍之寒假及暑假皆視為當然住宿期間(同學免予申請),其住宿費用將直接併入該學期住宿費中一併計收。 (四)住宿保證金調整:為落實保證金設立目的、提升責任感及參酌土地法第99條規定,並經115年5月18日宿舍幹部會議初步研商,規劃自115學年度起將住宿保證金調整為每學年3,000元(原1,000元)。 (五)各宿舍115學年第一學期(含116年寒假住宿天數計39天)住宿費暨保證金總額: 1、東宿舍:18,705元(學期12,000元+寒假3,705元+保證金3,000元)。 2、南港宿舍:16,120元(學期10,000元+寒假3,120元+保證金3,000元)。 3、新北宿舍:14,430元(學期8,700元+寒假2,730元+保證金3,000元)。 4、圓通宿舍:29,490元調整中(學期20,250元+寒假6,240元+保證金3,000元)。 四、全校說明會:校方將於6月3日(三)晚間18:30在綜合科館B1第3演講廳辦理全校說明會(以小郵差方式通知),若對上述規劃有疑問,請學生到場共同討論與交流。 |
貳、碩博班宿舍現況、住宿期間、住宿費用及就學貸款費用說明
一、宿舍現況:本校現有四處碩博班宿舍(四人房),東校區男生宿舍、東校區女生宿舍、南港宿舍(校外宿舍,限女性)、新北宿舍(校外宿舍,限男性)、圓通男生宿舍及圓通女生宿舍(校外宿舍)。
二、住宿期間:
115年暑假住宿:115年6月29日下午3時至115年8月26日中午12時。
第一學期:115年8月29日至116年1月9日中午12時。
116寒假住宿:116年1月11日至116年2月18日中午12時(計39天)。
三、宿舍住宿費:校外宿舍全年共計收費2次,每階段皆須提出申請並經審核。
115-1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新臺幣(以下幣值同)5,000 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115年2月起適用)7,000 元。校內住宿補助與校外租屋補貼不得重複申請。自 113 年2 月起教育部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入住學校宿舍的學生每學期 5,000 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者每學期補貼 7,000元。
**115學年保證金預計於住宿結束後2週啟動辦理保證金退費作業,匯款作業完成時間約需45個工作天。
四、就學貸款支付住宿費說明:
(一)學期住宿費可透過就學貸款支付。
(二)請於繳費期間先行下載「就貸住宿費繳費單」,並持此單辦理就學貸款。若貸款申請未成功,仍須自行補繳宿舍住宿費。
(三)申貸金額不得超過公告費用,超額部分須由學生自行負擔。
(四)勾選貸款但未辦理者,因違反誠信,除追繳住宿費外,取消爾後申請宿舍權利。若確實有申貸而未成功者,不在此限。
**住宿保證金所有人皆須繳納,無法減免或辦理貸款。
參、候補床位作業辦法、時程、日程表
一、候補床位抽籤作業辦法:(抽籤以電腦亂數編列序號)
(一)開放候補床位宿舍:【新北男生宿舍】、【南港女生宿舍】、【圓通男生宿舍】及【圓通女生宿舍】。
**請依需求及自身狀況,擇一宿舍申請。
(二)抽籤方式:
1、依各宿舍分別抽籤排序。
2、若原申請宿舍床位候補已滿,經申請人同意可由學校逕行安排遞補至其他校外宿舍。
**為維護公平原則,恕無法同意變更已登記之宿舍。待原登記排序名單全數遞補完畢後,方可依序遞補至其他宿舍空床。
(三)抽籤結果:僅為等待「候補床位序號順位」,非實際取得床位權利,無法保證一定有床位。
二、候補申請作業時程:
(一)系統開放登錄時間:115年6月1日(二)08:00至6月10日(四)17:00止。
逾時未於本次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後面再申請者,將依照申請時間先後順序,依序排序候補(先申請者候補排序在前面)。
(二)登錄資格:
1、本國生:碩士班及博士班一年級以上一般生(不含低收入戶、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及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住宿申請資格者。
2、境外生:碩士班及博士班二年級以上一般生(不含低收入戶、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及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住宿申請資格者。。
(三)登錄方式:
登入「校園入口網站」à「資訊系統」à「學務系統」à「學生宿舍登錄(抽籤)系統」à「碩博候補舊生」à登錄舊生學籍資料。
三、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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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項目 |
日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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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時間 |
115年6月1日08:00至6月10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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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排序及審查結果公告 |
6月17日下午3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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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取得新北宿舍、圓通宿舍、南港宿舍115-1(含寒假)床位權利名單結果公告 |
6月17日下午3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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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生繳交115-1(含寒假)住宿費 |
6月17日至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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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住宿費(含寒假)收據繳驗 |
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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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生115-1床位公告 |
配合新生宿舍申請作業時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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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宿舍、南港宿舍及圓通宿舍候補生開放入住日 |
學期宿舍開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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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空床位遞補 |
於開宿後,視宿舍床位情況進行遞補 |
肆、學期宿舍空床位候補名單遞補說明
(一)115-1學期(含寒假)空床位遞補:
1、適用對象:碩士班及博士班學制一般生、提早入學及113年以前入學(112-2)之春季碩博班舊生。
2、遞補開始時間: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宿後,視宿舍床位情況進行遞補。
3、候補名單效期至115年10月31日17:00止,逾期則不再遞補。
(二)115-2學期(含暑假)空床位遞補:
1、適用對象:114年(113-2)入學之春季班碩、博班舊生
2、遞補開始時間:待提早入學新生及春季班新生入住後,確保新生床位無虞後啟動。
3、遞補方式:依序補足剩餘床位,並優先提供給春季班碩、博班舊生。
4、候補名單效期至116年3月31日17:00止。
**因適用於碩士班及博士班一般舊生遞補作業已結束,故請留意本次適用對象與相關時程。
伍、申請資格、資料上傳及審查標準說明
一、申請資格: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規定,以下情況者不得申請:
(請參閱https://osa.ntut.edu.tw/var/file/41/1041/img/197557646.pdf)
1、補修學分(延修)者。
2、曾遭退宿者或違反宿舍規則,情節重大者。
3、進修部、進修學院、研究所產業專班及研究所在職專班,惟特殊班制或個人特殊情
形者不在此限。
4、不予住宿之戶籍地地區(詳見宿舍管理辦法第 4 條)
5、114學年一年級境外生。
6、持115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二、資料上傳
(一)本國生: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郵局或銀行擇一)或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身分證4月1日含以後補換發者)。
(二)境外生:
1、外籍生及僑生:居留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郵局或銀行擇一)。
2、陸生:入出境許可證(正面)及存摺封面(郵局或銀行擇一)。
三、本國生戶籍地審查標準
(一)審查基準日:115年4月1日
(二)戶籍異動者:4月1日(含)以後遷入者,不符資格,予以剔除。
(三)身分證補換發者:須提供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證明戶籍地變動紀錄。
陸、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s://sec.ntut.edu.tw/p/412-1027-7300.php?Lang=zh-tw
一、蒐集目的:申請宿舍身分確認及退還住宿保證金用。
二、資料蒐集用途
(一)身分證、居留證及入出境許可證用途:查核申請宿舍資格。
(二)郵局或銀行帳戶封面照(郵局優先,郵局或銀行擇一):供退還保證金用。
※限本人帳戶,勿上傳勿填寫家長或他人帳戶。如因個人填報不實或錯誤,造成無法退費,通知後15日內,如仍未配合辦理者,視同自動放棄,款項結轉入學校校務基金。
(三)須檢附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若身份證於114年4月1日後(含)有補換發者。
三、隱私權保障:僅用於宿舍申請相關事務及遵守個資法,確保資料安全。
柒、繳費及收據繳驗
一、繳費辦法:
(一)經公告取得床位權利者,應於入住前且於公告時限內完成繳費。
(二)具體繳費步驟,詳見附件說明。
(三)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並取消往後床位申請。
二、收據繳驗
(一)繳費完畢後,若6月21日台銀未完成銷帳者(已繳待銷除外),請將繳費收據或交易成功明細截圖(須有銷帳編號)寄至scorpio_nov@ntut.edu.tw以便查核,完成繳驗。
(二)收到承辦人回信才算確保取得住宿權利。
三、逾期未完成繳費或繳驗者,視同放棄住宿權利,取消床位權利,恕不另行通知,並取消往後床位申請,所留床位由候補名單依序遞補。
捌、學生宿舍相關法規、宿舍須知及宿舍公約
一、有關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保證金實施要點,請務必自行詳閱,以有效管理及維護學生宿舍良好生活環境與整潔。(連結:https://osa.ntut.edu.tw/p/412-1041-10242.php?Lang=zh-tw)
二、擷取部分條文特別說明
(一)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經申請核准…不得更換宿舍」:
1、宿舍床位有限,宿舍安排學校保有床位調整權。
2、例:更換寢室床位;要求由新北宿舍調整為東校區宿舍或因宗教信仰更換寢室床位。
(二)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凡符合住宿資格且經申請核准者,除休學、轉學、退學或其他特殊理由者,不得辦理退宿」:請申請住宿學生審慎考量自身需求及各項因素。
三、宿舍須知及宿舍公約,詳如附件,請自行詳閱。
玖、注意事項
一、宿舍床位安排及床位數,學校保有最後決定權。
二、宿舍床位資源有限,一經繳費後,除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第七條外,概不同意以任何理由申辦住宿費退費,以免損害其他同學權益。
三、床位名單依上述時表公告於學務處網站,請於開宿日後,憑繳費單收據及出示身分證至宿舍辦理入住,由宿舍幹部查證後退還。
四、因宿舍門禁管控及為避免過多人流,入宿時僅供住宿生進入宿舍,家長及親朋好友請於宿舍外等候。
五、以上事項若有未盡事宜或異動,將於學務處網站「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六、入住宿舍後,若有疑問,請依序尋求協助
東校區宿舍:請先洽詢各樓層幹部。
圓通雅筑宿舍:請先洽詢樓層幹部。
南港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新北宿舍:請先洽詢宿舍管理人員。
學務處碩博班宿舍業務:scorpio_nov@ntut.edu.tw或分機1206謝小姐。
拾、備註
一、郵寄包裹至各宿舍方式
(一)東宿舍:https://eastdorm.ntut.edu.tw/p/412-1048-10565.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二)新北宿舍: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06-1058-96018,r1832.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三)南港宿舍: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05-1058-95424,c13699.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二、各宿舍房間設備
(一)東宿舍:https://eastdorm.ntut.edu.tw/p/412-1048-10374.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二)新北宿舍: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12-1058-13127.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三)南港宿舍:https://newtaipei.ntut.edu.tw/p/412-1058-14565.php?Lang=zh-tw請點連結
三、圓通宿舍手冊,詳附件。
拾壹、問題反映處理(學校總機02-2771-2171):
一、系統操作問題:請至系統操作頁面查詢。
二、住宿細節或身分諮詢:學務處生輔組 謝小姐(分機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