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年住宿費用減免證明繳交規定:
1.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及具現役軍人子女身分者,請將115年區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現役軍人子女相關證明文件(含父母在職及戶籍資料)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以利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用減免。未依規定繳交證明文件者將以一般生身份收取住宿費用。
2. 115年住宿費用減免規定如下,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同學得予免收住宿費。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及具現役軍人子女身分教育部補助住宿費7000元。
二、請於115年2月2日起至2月26日止自行於臺灣銀行學雜費繳費平台網站下載繳費單繳費。(住宿費繳費方法:進入臺灣銀行學雜費繳費入口網站-繳費單查詢(原『學生登入』)。代收類別:請輸入191742。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學號。識別碼:預設為出生年月日(YYYMMDD,YYY 為民國年,例如民國93年6月1日出生則應輸入0930601)後,列印繳費單。)【※※境外生請以「居留證號碼」(key在身分證欄位) ,未交居留證者請以「西元出生年月日(key在身分證欄位) (例如20020715)】。
三、113年2月起教育部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入住學校宿舍的學生每學期5,000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7,000元為原則(凡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學生都可以獲得補貼) 。
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用收費規定如下:
1.一般生:東宿舍4900元、南港宿舍4000元、新北宿舍2850元、圓通宿舍13340元。
2.中低收入戶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東宿舍2900元、南港宿舍2000元、新北宿舍850元、圓通宿舍11340元。
3.低收入戶:得予免收住宿費。
四、住宿生申貸住宿費請注意:
1.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助住宿費一般生5000元,低收生及中低收生、現役軍人子女7000元。
A.一般生住宿費可申貸金額:東校區4900元、南港宿舍4000元、新北宿舍 2850元、圓通宿舍13340元。
B.中低收生及現役軍人子女住宿費可申貸金額:東校區2900元、南港宿舍2000元、新北宿舍850元、圓通宿舍11340元。
2.請同學以住宿費繳費單上住宿費金額,自行向銀行加貸住宿費。若對繳費單貸款金額有疑問,請聯繫承辦人處理。
五、因宿舍床位資源有限,一經繳費後,除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第7條外,概不同意以任何理由申辦住宿費退費。
六、自2月21日(六)上午8時起學生宿舍開放進住,同學請憑【繳費收據】或【申請就學貸款並已加貸住宿費之相關資料】領取鑰匙入住宿舍。
七、為避免過多人流,入宿時僅提供住宿生進入宿舍,家長及親朋好友請於宿舍外面等候。
八、倘有疑問或需更改繳費單者請洽學務處生輔組陳小姐(02-2771-2171 分機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