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補床位申請公告】112學年度大學部及五專部候補床位申請
1. 目前【東宿舍男生宿舍】、【東宿舍女生宿舍】、【南港宿舍】、【新北宿舍】有少數空床位。申請候補床位者,開放戶籍地非在「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4條所表列地區之對象申請,戶籍地以112年3月31日(含)前為準,如身分證為112年4月1日後補發者,申請時請一併附上身分證及戶籍謄本影本。
※※俟 8/31 新生床位排定後,才能確定空床位數。
2.床位登記申請如下:
(1)請先下載附檔完成申請表填寫,貼上身分證(居留證)正反面影本、相片,及附上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即日起至8/30(三)下午17:00前寄至魏有鴻信箱(whr1120615@ntut.edu.tw),以信件寄件時間為準,逾期者不予受理。寄出後倘未收到魏組員回信”已收到”,寄件者請務必於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6:00電話洽魏組員確認。
(2)請登入下列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P243LrMikuF3hTiDA),填寫相關資料,未填寫者,得不予同意申請。
(3)以上二點必須同時完成,才符合床位登記申請資格。
3.床位分配優先順位:
(1) 具後列身分學生優先,依序為低收入戶、身障生、中低收入戶,並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未附證明文件者,視同一般生身分登記。
(2) 五專部前三年級學生及大學部新生。
(3) 五專部四年級及大學部二至四年級:
112學年度大學部二年級僑生、外籍生及二至四年級陸生因已優先保障住宿南港宿舍、新北宿舍,故無法申請東宿舍空床位,其餘年級外籍生及僑生視同一般生得申請東宿舍、新北宿舍(男生)、南港宿舍(女生)。
A.大學部二年級僑生、外籍生及二至四年級陸生於申請新北男宿舍、南港女宿舍時優先於各類舊生。
B.五專部四年級生與大學部本國二、三年級生優先於大學部四年級生(含本國生、僑生與外籍生)。
(4) 具優先分配順位者取得床位後,次順位登記人數多於剩餘床位數時,於當次登記時段截止後,即實施抽籤決定床位分配。
4.本次床位分配(抽籤)結果於9/5(二)下午5時之前公告,並自公告後,可至臺灣銀行學雜費繳費平台網站下載繳費單繳費(繳費期限至112年9月20日止(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進入『學生登入』並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學號、出生年月日(YYYMMDD,YYY為民國年,例如民國93年6月1日出生則應輸入0930601)後,列印繳費單並於入住前完成繳費。住宿保證金所有人皆須繳納,無法減免或辦理貸款。
5.已取得112學年度保障住宿新北宿舍及南港宿舍同學不得再提出申請,經查獲學校得取消其住宿資格。
6.宿舍安排及床位數,學校保有最後決定權。
7.以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或異動,將於學校首頁「一般公告」或學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及「重要消息」公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魏組員(02-2771-2171分機1218)。